问:到欧洲去玩,得知黎巴嫩的时装不错,于是请一个当地朋友购了两套衣服(价值人民币4000元)邮寄过来中国,请问进境时会被征税吗?
答:要申报交税。依据
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的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