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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没收保证金决定提出复议,缉私部门多久会回复?
    发布时间:2016-02-25 09:18:00  浏览:2485次

    问:您好,我因单位走私被查并因情节不重被取保候审,以保证金20万的形式取保,后来过年回家早没有去公安机关处报道,这一情况我已电话告知警官,但是年后回来被告知不符合取保候审的规定保证金将被没收,我现提出复议,请问一下,复议机关什么时候会给我回复?谢谢!

    答: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复议复核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33)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没收保证金决定和对保证人罚款决定申请刑事复议、复核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七个工作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海关律师网提醒:

    一、缉私部门收取的取保候审保证金,属于刑事诉讼程序问题。对应的复议、复核程序,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处理。这与行政复议是不同的。

    二、海关行政执法过程收取的税款担保金、行政案件案件担保金等,相关问题则作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例如:对税款保证金转税不服;对行政案件担保金转罚款不服等。这些问题是按照行政复议法处理。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作为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换而言之,申请人不限于保证金/担保金缴款人。

    四、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就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受理复议的部门,对于海关来说,就是被申请人的上一级海关的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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