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被一审法院判了好几百万的罚金,单位的负责人也被判了实刑,目前我司已上诉,并向二审法院提交了一些新证据,请问二审法院会开庭审理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2]21号)第三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一)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第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二)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四)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