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加工贸易经营企业,有好几个加工工厂,其中的一个加工厂有一些剩余料件想结转到另一加工厂,请问我司还需要提供担保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同一经营企业申报将剩余料件结转到另一加工企业的,企业缴纳不超过结转保税料件应缴纳税款金额的风险担保金后,海关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