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进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还要提交用途申报表吗?
    发布时间:2016-09-19 13:14:54  浏览:1306次

    问:您好,我公司想进口一批电麻醉设备,听说海关对进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在报关手续上有变化,请问是否真的,进口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还要提交《进口部分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申报表》?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0号,海关调整了部分非全税目信息技术产品海关商品编码和《规范申报目录》;该公告还规定,为进一步简化通关流程,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无需再提交《进口部分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申报表》,海关不再出具《进口部分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认定证明》。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