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出口一精密仪器设备,因零件细微易损,所以打包后不能拆封,请问一下,如果海关查验时,我们可以拒绝查验吗?
答:依据《海关法》第六条的规定,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是海关监管的权利,如贵司货物有特殊属性,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因进出口货物所具有的特殊属性,容易因开启、搬运不当等原因导致货物损毁,需要查验人员在查验过程中予以特别注意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实施查验前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