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司是一进出口企业,近期我司进口的一批货物被海关扣了,说是申报的价格有问题,要进行海关估价,但我司急需这批货物,请问我司可以要求先放行货物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六十六条,在确定货物的商品归类、估价和提供有效报关单证或者办结其他海关手续前,收发货人要求放行货物的,海关应当在其提供与其依法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相适应的担保后放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免除担保的除外。国家对进出境货物、物品有限制性规定,应当提供许可证件而不能提供的,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担保的其他情形,海关不得办理担保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