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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复运进出境次数有规定吗?
    发布时间:2017-07-12 09:46:25  浏览:1740次

    问:我公司以暂时进出境方式出口了盛载货物纸箱,为了节省物流开支,我们想在国外积攒多批纸箱之后再复运进境,请问是否可以这样做,要注意什么呢?


    答:法律法规并未对复运进出境次数作限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十四条规定: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在规定期限届满30日前向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核准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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