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最近我亲戚收到海关的通知,说是让他去拿行政处罚决定书,听说海关在出决定书之前会出一份行政处罚告知单,但我亲戚之前什么也没收到,请问海关这样做合法吗?谢谢。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