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的非洲客户从香港来华,同时会携带一些户外装备用来在国内旅游时用,但是入境时同样的装备,公司派去随同接待的同事没有征税,非洲客人却被征税,请问海关这种行为涉嫌歧视了吧?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携带总值在人民币5000元以内的,海关免税放行。而非居民旅客携带的免税额为人民币2000元(含2000元)。烟草制品、酒精制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等另按有关规定办理。因此,你所述情况,海关的做法是正常、合法的,应不存在歧视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