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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携带人民币回国超量了就是走私吗?
    发布时间:2018-03-29 11:36:17  浏览:2652次

    物品通关/问题描述:您好,我上个月从美国回来,携带了十几万人民币进境,没有向海关申报,超量部分被扣留,请问会被当作走私全部没收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海关行政争议解决:人民币是中国国家货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国家货币属于限制进、出境物品。如果携带超量人民币进境,没有申报,情节严重(如夹藏、瞒报等逃避海关监管行为)的,会构成走私行为;被定性走私的,扣留物品将会作没收处理。


    延伸阅读:

    第七条 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走私行为:
      (一)未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二)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三)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四)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伪报加工贸易制成品单位耗料量等方式,致使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脱离监管的;
      (五)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运出区外的;
      (六)有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的其他行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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