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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卖双方有特殊关系还可以用成交价格估价方法进行估价吗?
    发布时间:2018-05-09 10:00:20  浏览:2088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想咨询一个关于海关估价的问题,如果海关认定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而买方无法证明特殊关系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的情况下,海关在进行估计有可能使用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你所述的情况,海关会认定该成交价格受到了特殊关系的影响,如使用成交价格估价方法,需在此成交价格的基础上消除特殊关系带来的影响,当然该影响需满足具体可量化的条件。


    延伸阅读:

    “第八条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不予限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限制、对货物销售地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性影响的限制除外;

    (二)进口货物的价格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的影响;

    (三)卖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买方销售、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者虽然有收益但是能够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做出调整;

    (四)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然有特殊关系但是按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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