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与保税区内企业商定向他们购买电子产品芯片,产品是由他们公司在区内进行加工的、原材料都是从国外进口,请问海关在进口征税时如何估价、征收税款的?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对于内销保税货物,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保税区内企业内销的保税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海关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延伸阅读:
“第八条保税区内企业内销的保税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海关以其内销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保税区内企业内销的保税加工制成品中,如果含有从境内采购的料件,海关以制成品所含从境外购入料件的原进口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保税区内企业内销的保税加工进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的完税价格依据本条前两款规定不能确定的,海关以接受内销申报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内销的相同或者类似的保税货物的内销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完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