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进口一批货物由于赶上我司资金链出现问题,一时交不了税款,现在海关已在催交,请问如果欠税的话,会被海关列为失信企业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企业有拖欠应缴税款或者拖欠应缴罚没款项的行为,海关会将其认定为失信企业。一旦被认定为失信企业,海关将对其适用失信企业管理措施。
延伸阅读:
“第十二条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认定为失信企业:
(一)有走私犯罪或者走私行为的;
(二)非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相关单证总票数千分之一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100万元的;
报关企业1年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次数超过上年度报关单、进出境备案清单、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等相关单证总票数万分之五且被海关行政处罚金额累计超过30万元的;
(三)拖欠应缴税款或者拖欠应缴罚没款项的;
……”
“第二十五条 失信企业适用下列管理措施:
(一)进出口货物平均查验率在80%以上;
(二)不予免除查验没有问题企业的吊装、移位、仓储等费用;
(三)不适用汇总征税制度;
(四)除特殊情形外,不适用存样留像放行措施;
(五)经营加工贸易业务的,全额提供担保;
(六)提高对企业稽查、核查频次;
(七)国家有关部门实施的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八)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