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朋友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现在到了检察院阶段。据说侦查过程中,做笔录时有没有完整记录其表述内容的情况。与辩护律师交流,说案卷中,并没有完整的录音录像。请问这是否正常?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刑事诉讼法》,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除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录音或录像外,其他案件并无必须录音录像的强制性规定。
延伸阅读:
“第一百二十三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