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有一个朋友涉嫌走私废物被缉私局立案侦查,据了解,其涉案数量不超过一吨,是不是不构成走私废物罪了?
兰迪海关部:您好,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根据《刑法》第152条的规定,走私废物未达数量标准,但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等情形的,仍以走私废物罪论处。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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