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你好,我司进口货物经过海关估价,比成交价格高出3成以上,我们不服提起了行政复议,我们要求海关提供海关价格资料的详细原始单证,但是没有同意,请问如果行政诉讼的话,对这些资料会进行质证吗?
兰迪海关部:对于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进行查证、质证是行政诉讼的基本要求。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对于您所提海关价格资料所反映的原始单证,法庭会进行质证。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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