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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报价格走私案中没有采购合同还能认定实际成交价吗?
    发布时间:2021-03-01 12:33:00  浏览:1172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有一亲戚是做电子进口生意的,前段时间因涉嫌低报价格走私被某海关刑事立案了,听说海关正在计税,想问一下如果海关没有查到原始的采购合同,这种情况之下还能认定实际成交价吗?谢谢。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对实际成交价格的认定,在无法提取真、伪两套合同、发票等单证的情况下,可以根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付汇渠道、资金流向、会计账册、境内外收发货人的真实交易方式,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价格的证据材料综合认定。因此,对于低报价格走私案,查清原始采购合同对认定实际成交很重要,但原始采购合同不是认定实际成交价的唯一途径。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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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联系电话:18875129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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