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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被“蒙骗”就能认定具有走私的故意了?
    发布时间:2022-04-26 22:42:11  浏览:606次
    ┃ 问题描述:
    我们公司老板前段时间被海关缉私抓了,涉及到的那批货刚好是我买的,我作为业务员也被带去问话了。海关给出的理由好像是我们买的那批货是他们走私进来的,我们买了也是走私。之所以没有抓我,是说我是被“蒙骗”了,但老板没有被骗,所以他被抓了。有这样的规定,只有被骗了才不是走私吗?
    兰迪海关部-

    你所述的情况属于间接走私,即明知是走私货物而直接向走私人收购才可能涉嫌走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这里的“明知”主要是指未经海关同意,在非设关的码头、海(河)岸、陆路边境等地点,运输(驳载)、收购或者贩卖非法进出境货物、物品的。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对于“被蒙骗”的理解应当理解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更为恰当,因为被蒙骗仅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的一种情形而已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即使不属于“被蒙骗”的情况,也不能推定其有主观故意,不人为地限缩犯罪阻却事由的成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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