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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物已清关放行了还能认定为走私吗?
    发布时间:2022-10-25 19:40:28  浏览:988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们交托给清关公司的货物,让他们给办理进口物流、申报纳税手续,现在海关说是低报价格走私,我们作为货主因为没有提供真实价格资料,清关公司涉嫌走私,把我们也牵涉进来,请问已清关放行了,海关还会认定为走私吗?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你好,具体问题需要作具体分析,您给的信息太少,不足以进行基本的判断。一般来说,作为委托人,委托清关公司申报进口时,应当向清关公司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情况,并依法缴纳进口税收。如果,提供虚假资料给清关公司报关,或者与清关公司合谋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缴税款的,行为可能会涉嫌走私,货物即便已放行也不能免责。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 标签:
  • 清关公司走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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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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