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检察官目前在你弟弟的案件中未提出量刑建议,并不违反相关规定。检察官是否提出量刑建议,有其自由选择的空间。《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由该规定可知,检察官提起公诉时并不是必须提出量刑建议。
另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你的弟弟未认罪认罚,检察官可以不提出量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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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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