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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私非疫区冻品应该如何处罚?
    发布时间:2023-10-09 23:55:00  浏览:360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的哥哥从事运输行业,之前有帮别人进口阿根廷牛肉,但他为了赚快钱,帮别人绕关走私了几十吨冻品。现在缉私已经把他控制住了,说他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但阿根廷牛肉并不禁止进口,阿根廷也不是疫区,请问这样合理吗?
    兰迪海关部-陆怡坤:

    你好,对于疫区冻品或非疫区冻品,一旦实施绕关走私的行为,均可能被认定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

    《关于打击粤港澳海上跨境走私犯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署缉发〔2021〕141号)第一点规定,非设关地走私进口未取得国家检验检疫准入证书的冻品,应认定为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构成犯罪的,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罪定罪处罚。其中,对走私来自境外疫区的冻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4〕10号,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规定定罪处罚。对走私来自境外非疫区的冻品,或者无法查明是否来自境外疫区的冻品,依据《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和第二款规定定罪处罚。

    本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陆怡坤 责任律师 陆怡坤  / 兰迪海关部
    涉案企业合规
  • 标签:
  • 非疫区
  • 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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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陆怡坤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中国法学会会员。曾在《中国法治》《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在广东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中获得论文一等奖。

      司法部“2022年度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企业合规制度研究》,课题参与人,项目编号:22SFB3018。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涉案企业合规整改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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