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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关要求陈述报告写上“接受海关的行政处罚”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3-10-20 10:57:34  浏览:362次
    ┃ 问题描述:
    你好,我司进口一种化学品,经海关送检鉴定为固体废物,我司并不赞同,经过二次鉴定仍然是固体废物,现在海关要求我司提交陈述报告,有固定的格式,并且一定要写上“接受海关的行政处罚”,我司不认同海关鉴定结果,也不会认同海关的行政处罚,请问我司该怎么办?
    兰迪海关部-孙国东:

    海关要求企业按指定的格式、写上特定语句进行陈述的做法,没有法律依据。按您的描述,目前还是没有到行政处罚的调查阶段,贵司可以就事件的原委结合向海关申报进口的情况,如实向海关陈述,提交相关材料。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法律咨询意见。


    孙国东 责任律师 孙国东  / 兰迪深圳主任
    走私刑辩律师,进出口企业刑事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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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国东
       孙国东律师执业证14403200110438891
      孙国东律师执业于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兰迪深圳主任。十五年海关工作经历,二十三年律师执业经历。首创“海关律师”,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https://www.customslawyer.cn/),并组建海关法律服务团队。兰迪海关法律服务一体化团队创始人。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        孙律师专注于海关、进出口领域法律服务,包括走私刑事辩护、逃避商检罪刑事辩护、骗取出口退税罪刑事辩护、海关行政处罚争议、关税争议解决、进出口企业合规等。
      1986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
      中国律师执业资格。
      深圳市进出口商会“首席关务专家”。2006年创办“海关律师网”
      (https://www.customslawyer.cn/)、编纂“海关法库”,形成完整的海关与外贸法律体系。
      著述:《海关估价与纳税争议》 (与陈兵合著,于2024年1月由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发行); 《走私刑事辩护文 集》 (第一集、第二集);数百篇专业文章。
      中文、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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