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00号【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2日【实施日期】2019年06月12日【法律类别】进境检疫【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2019年5月30日,朝鲜官方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该国境内近期发生1起非洲猪瘟疫情。迄今为止,我国尚未与朝鲜签署猪、野猪及其产品准入协议。为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
日期:2019-06-12 18:52:00 阅读:2422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