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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不作价设备进口的海关减免税政策
    发布时间:2009-11-25 09:23:36  浏览:1240次
    问:我公司为外商独资企业,拟以不作价进口方式进口一批设备,但是不确定进口环节增值税是否免征,谢谢!

    答:根据海关总署2008年第103号公告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海关办理不作价设备加工贸易手册备案或备案变更,一律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在符合原有关免税规定范围内继续免征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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