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8号),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据此,你司应以真实的成交价格向海关申报。如需进一步咨询,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