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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集装箱夹层走私电子产品是否属严重情节?
    发布时间:2012-03-08 09:20:15  浏览:1037次
    问:您好。我有个堂弟,他开的是两地牌货柜车,经常来回澳门与大陆之间帮人家送货。后来他见有市场,便在货柜车上动脑筋,在车上特制了。前几天,他利用暗格夹层装了十几箱电子产品准备带到大陆这边来卖,结果在过关时候被海关查获,请问海关会怎样处理,这种走私方式情节是否属于严重?谢谢!

    答:您好。利用暗格夹层来藏匿走私物品,是明显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的行为。在情节上,也会比一般伪报、瞒报等逃避行为要严重。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量刑时,会作为严重情节予以考虑。如需法律帮助,请联系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海关部,电话0755-8367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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