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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未在海关备案的不能临时申请海关保护吗?
发布时间:2018-06-11 10:13:53     浏览:297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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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我公司商标未在海关总署备案,但是刚刚发现有批未经授权使用我司商标的货物要出口,希望海关能够暂扣,请问这种情况海关是否会因为未事先备案而不允保护?中国海关律师网/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依申请实施保护的,不要求相关权利事先备案,但是需要按规定提供一定的担保。延伸阅读:海关依申请实施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
兰迪海关部-:

问题描述:我公司商标未在海关总署备案,但是刚刚发现有批未经授权使用我司商标的货物要出口,希望海关能够暂扣,请问这种情况海关是否会因为未事先备案而不允保护?


中国海关律师网/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依申请实施保护的,不要求相关权利事先备案,但是需要按规定提供一定的担保。


延伸阅读:

海关依申请实施进出口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

“第十二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

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二)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三)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四)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五)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侵权嫌疑货物涉嫌侵犯备案知识产权的,申请书还应当包括海关备案号。

第十四条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货物等值的担保,用于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以及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知识产权权利人直接向仓储商支付仓储、保管费用的,从担保中扣除。具体办法由海关总署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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