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一批货物,因为仓库线路问题发生火灾导致这批货物毁损灭失,请问我司需要缴税吗?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海关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在保管海关监管货物期间造成海关监管货物损毁或者灭失的,除不可抗力外,对海关监管货物负有保管义务的人应当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和法律责任。线路问题导致的火灾一般不认定为“不可抗力”的情形,对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毁损灭失,货物的实际控制人作为责任主体,应履行海关纳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