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 【发文字号】税总函〔2018〕142号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1日 | 【实施日期】2018年04月11日 |
【法律类别】出口退税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有关退税率调整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2018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各地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未经允许,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
国家税务总局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