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 |
【发文字号】公告2018年第36号 |
【发布日期】2018年5月7日 |
【实施日期】2018年5月7日 |
【法律类别】中国-中亚西亚 |
【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公告〔2018〕36 号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认可哈萨克斯坦共和国阿拉木图州(Almaty)、东哈萨克斯坦州(East Kazakhstan)、南哈萨克斯坦州(South Kazakhstan)、江布尔州(Zhambyl)和克孜勒奥尔达州(Kyzylorda)5个州为免疫无口蹄疫地区。
原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999年第22号公告对哈萨克斯坦上述5个地区的口蹄疫疫情禁令同时终止。
特此公告。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