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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打印机用空墨盒含固体废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洋浦港海关行政处罚案
发布时间:2024-07-10 16:41:59  来源:海关总署网站    浏览:165次

2020年8月7日,当事人向海口港海关申报一批自中国香港进口的“打印机用空墨盒”。经海口港海关查验,发现该批货物均为使用过的旧墨盒,与申报不符。同年8月18日,经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鉴定,该批货物属于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该批固体废物已责令当事人退运出境。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正)第七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决定当事人科处罚款人民币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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