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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锂离子聚合物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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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进口充电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品名申报不实属于固体废物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皇岗海关行政处罚案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监管方式向海关申报进口货物充电锂离子聚合物电池2876个,12476.1千克,捆绑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由粤港车承运从皇岗口岸入境,1车1单。经海关查验并送检鉴定发现,实际进口货物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共12476.1千克。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日期:2024-03-08 07:11:45 阅读:130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标签:
充电锂离子聚合物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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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名申报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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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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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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