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宁波等海关申报出口商品编码为6403990090的部分男鞋等商品,实际商品编码应为 6403911990,涉及83份报关单的83项;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宁波等海关申报出口商品编码为 6402992900的部分男鞋等商品,实际商品编码应为6402910000,涉及83份报关单的83项,上述男鞋等商品共涉及153份报关单的166项出口商品编码申报不实,合计申报总数量为498239双,申报 总价为6151810.73美元。上述商品编码的出口退税率一致 ,申报错误行为只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未影响退税管理。...
日期:2023-02-21 20:02:51 阅读:339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