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会员登录
/
注册
法律服务
简体
/
繁体
手机版
English
走私刑事辩护
关税纳税争议(征免 商品归类 估价 原产地)
海关扣货与行政处罚争议
海关现场应急处置咨询
首页
关于我们
网站发布
海关法库
海关律师答疑
海关律师说法
海关律师案例
海关处罚决定
归类决定
单耗标准
小视频
法律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塑料流延薄膜机组
的相关资料
共
1
条数据
申报出口塑料流延薄膜机组总价申报不实影响国家税款征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天津东疆海关行政处罚案
当事人以进料对口方式向天津东疆海关申报出口塑料流延薄膜机组,申报税则号列8477409000,出口退税率为13%,申报FOB价格576000美元,申报杂费28800美元。经查,实际杂费为-28800美元,与申报不符,影响国家出口退税管理。...
日期:2023-06-07 21:20:17 阅读:201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标签:
塑料流延薄膜机组
/
总价申报不实
/
国家税款征收
/
行政处罚
第
1
/
1
页 共
1
条记录
我要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