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海关律师网 > 相关推荐
按摩床的相关资料
1条数据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出口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按摩床等共10项货物。经海关查验发现:1、商品第1项按摩床,申报数量为15件,净重为1123千克;实际数量为9件,净重为360千克。2、商品第2项柜子,申报数量为50件,净重为2315千克;实际数量为25件,净重为800千克。3、商品第4项(面板)、第5项(宠物玩具)、商品第6项(烘焙工具套件)、第7项(节日装饰品),实际货物均未见出口。4、另有未申报货物:叉车(商品编号8427109000)2729千克(净重)、凉亭(商品编号9406900090)475千克(净重)、书籍(商品编号4901990000)600千克(净重),上述行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
日期:2024-03-19 07:23:00   阅读:116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1/1页  共1条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