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19日,商务部发布2015年第25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实施最终反倾销措施,实施期限为自2015年8月19日起2年。 2016年11月7日,商务部发布2016年第61号公告,宣布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进口光纤预制棒实施的反倾销措施将于2017年8月18日到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经复审确定终止征收反倾销税有可能导致倾销和损害继续或再度发生的,反倾销税的征收期限可以适当延长。自该公告发......
日期:2017-08-18 10:13:00 阅读:1580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