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司的手册单耗经实际测算,大概高于总署标准的20%,可以按实际单耗进行核销吗?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外的加工贸易企业申报的单耗超出单耗标准的,海关按照单耗标准的最高上限值或者最低下限值对保税料件进行核销。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3号,企业申报的单位成品保税料件耗用量(单耗×保税料件比例)超出标准限值的,海关按照标准的上限或下限值对保税料件......
日期:2017-02-27 10:02:32 阅读:1681次 所属:海关律师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