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分别从浦东机场海关、洋山海关申报进口原产自德国的印刷油墨(透明色)共计22票,4896罐,涉嫌税号申报不实,累计完税价格为580152.97元。其中从浦东机场海关申报进口的印刷油墨(透明色)的税则号列为3215190090,进口关税税率6.5%。从洋山海关申报进口的印刷油墨(透明色)的税则号列为3215909000,进口关税税率为10%。经合肥海关确认归类,该商品实际税则号列应归3208201091项下,进口关税税率为10%,进口增值税税率2015年2月1日 至 2018年4月30日期间为17%,没有消费税;2018年5月1日 至2019年3月31日期间税率为16%,从价消费税税率为4%。...
日期:2022-08-20 18:51:00 阅读:702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