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未取得花岗岩货物真实价格的情况下,擅自根据货物品名,自行估算价格将花岗岩价格故意申报成55.552万美元,7票报关单向义乌海关申报,造成花岗岩板材价格高报47.2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335.71万元,该行为影响了海关监管秩序。同时有2票花岗岩板材申报总价为15.872万美元,实际成交价为2.38万美元,高报价格为13.492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5.93万元。经核算,造成可多退税款为12.47万元,该行为已影响了国家出口退税管理的规定。...
日期:2022-09-16 19:00:00 阅读:559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