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进口一票货物,其中04项、06项、07项申报品名均为钛酸锶,申报商品编码均为2841900090,申报数量共1200公斤,申报总价共183314美元。海关放行后验估审核,实际商品编码均应为3824999999。经当事人自查并主动报明,报关单项下商品存在同样商品编码申报不实情形,其中钛酸锶商品编码均申报为2841900090,实际均应为3824999999。经计核,上述6票报关单漏缴税款共计人民币40819.12元。当事人进口货物商品编码申报不实,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影响国家税款征收。...
日期:2024-01-06 22:30:10 阅读:122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