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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专项稽查。经查,当事人在海关稽查期间内持等共41票报关单以一般贸易方式申报出口商品编码为8507600090项下锂离子蓄电池类货物共计5730个,货值人民币1784.1万元,属《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规定的第9类危险货物,且不符合《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相关豁免条款,当事人出口上述危险货物,存在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情事。...
日期:2024-03-14 07:06:14   阅读:101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当事人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经深圳湾口岸出境。经海关查验,该报关单所列货物锂离子蓄电池2000个(规格:27000MAH|7.4V,电池容量199.8wh)为危险货物,出口需申请进行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当事人提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系伪造,货物无“UN3480”标识,属于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违法行为。...
日期:2022-10-26 17:23:54   阅读:714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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