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0日【实施日期】2019年01月01日【法律类别】申报与通关【效力层级】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为做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监管工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和《商务部 发展......
日期:2018-12-10 16:16:00 阅读:10033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