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文字号】质检总局令第194号【发布日期】2017年12月08日【实施日期】2018年02月01日【法律类别】进口废物通关与检验【效力层级】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7月18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局 长 支树平2017年12月8日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日期:2017-12-08 00:00:00 阅读:2998次 所属:海关法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