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以市场采购方式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首饰盒、货架,申报商品编码分别为4202920000、9403200000,申报金额16393.56美元。经海关查验,货物实际为首饰盒、化妆棉、香水。其中香水未申报,应归入商品编码3303000010。经检测该批香水系《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列明的危险化学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属于需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当事人未将上述香水向海关申报检验就擅自出口。经核,该批香水价值人民币111936元。...
日期:2023-10-30 20:30:26 阅读:358次 所属:海关处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