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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合规要点
    发布时间:2022-10-19 18:32:00  作者:王亚萍  浏览:3843次

    近年来随着全球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越来越高,知识产权也日渐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那么在进出口环节中国海关是如何保护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又应如何申请海关知识产权以及有哪些合规要点需要值得注意呢? 


    一、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因此,以下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二、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申请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七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申请备案的,应当提交申请书。当前办理申请通过网上办理:登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子系统”的网站(网址:http://202.127.48.145:8888/),按照用户注册、填写提交备案申请数据的流程进行申请,海关总署会自备案申请提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备案申请或者驳回备案申请的决定此外办理知识产权备案不收费根据海关总署2015年第51号公告,自2015年11月1日(含本日)起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备案的,海关总署暂停收取备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六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应当向海关总署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通信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等。

    (二) 注册商标的名称,核定使用商品的类别和商品名称,商标图形,注册有效期,注册商标的转让、变更、续展情况等;作品的名称、创作完成的时间、作品的类别、作品图片、作品转让、变更情况等;专利权的名称、类型、申请日期,专利权转让、变更情况等。

    (三)被许可人的名称、许可使用商品、许可期限等。

    (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就其申请备案的每一项知识产权单独提交一份申请书。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国际注册商标备案的,应当就其申请的每一类商品单独提交一份申请书。


    三、以案说法-进出口活动中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

          侵犯知识产权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侵权行为人侵害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案例1-  A海关对当事人某公司申报的一批货物进行现场查验时,发现实际货物中有使用甲商标标识的螺蛳粉2400包,货物价值折合人民币2万余元。该品牌权利人向海关书面确认上述货物为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货物,请求海关予以扣留。海关依法扣留后立案调查,最终作出没收侵权螺蛳粉2400包并处罚款人民币47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的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的,没收侵权货物,并处货物价值30%以下罚款,此即为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需承担的行政责任。海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实施保护,追究违法进出口侵权货物行为人的行政责任。

          案例2-B海关在对某公司申报的化纤手套、化纤围巾等一批小商品进行开箱查验时,发现夹藏的标有乙商标的电池1632块、丙商标的电池1033块以及耳机、手机等其他侵权商品共14966件。经权利人确认,上述货物均为侵权产品,货物价值折合人民币39.69万元。鉴于该案案值较大,涉嫌构成犯罪,海关将案件线索通报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接到通报后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立案侦查。数月后,公安机关基本查清侵权电池、耳机等产品在国内生产、运输和销售等链路,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采取强制措施9人,捣毁窝点3个,现场扣押各类侵权产品十余吨,初步估算涉案价值达1.6亿元

           刑事法律责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不仅需要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还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上述案例中,当事人以货物混装隐藏的方式,企图逃避海关监管出口侵权货物,涉案货物数量较多、货值较大,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海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置,并与公安机关开展执法协作,通过深挖根源、捣毁窝点、摧毁网络,合力在进出口环节构筑严密的知识产权保护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编第三章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规定,涉及知识产权的罪名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等。值得一提的是,2020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进一步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惩治力度,体现了我国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大对侵权行为打击力度的决心。

           案例3-C海关在某贸易有限公司申报的一批货物中发现有1180件连帽夹克、600条裤子上标有丁商标标识。经丁商标专用权权利人鉴定,上述服装为涉嫌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货物,请求海关予以扣留。海关依法扣留后进行立案调查,最终作出没收货物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知识产权权利人接到海关的处理结果后,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侵权人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整,并承担部分诉讼费。

           民事法律责任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属于私权。因此,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追究民事责任是包含我国在内的各国的通行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分别对侵犯相应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进行了具体规定。目前,侵犯知识产权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排除妨碍、恢复名誉、损害赔偿等,上述责任形式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已引入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改变了以往补偿性赔偿为主的赔偿方式,大幅提高侵权赔偿上限,显著提高违法成本,体现了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的法律价值取向。


           四、延伸提示

           延伸提示1 -个人物品和邮寄物品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海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海关发现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出境的物品,涉嫌侵犯《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知识产权并超出自用、合理数量的,应当予以扣留,但旅客或者收寄件人向海关声明放弃并经海关同意的除外。实施办法》第九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核准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自备案生效之日起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不足10年的,备案的有效期以知识产权的有效期为准。

           延伸提示2-中国海关知识产权的两种保护模式

    依申请保护根据海关总署令第2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并要求海关予以扣留的,应当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交申请书。依申请保护担保金额-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海关提供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

    依职权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第二十一条: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及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且进出口商或者制造商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情况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可以要求收发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和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依职权保护担保金额-在海关依职权保护模式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同时还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总担保。


    五、 结语

            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与知识产权人和非产权人的进出口活动皆紧密联系,建议进出口企业在进出口活动中对商品的知识产权相关事务落实事前合规审查,知识产权人积极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进出口活动中积极与海关等职能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同时积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规依据&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2018)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

      12360海关热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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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亚萍 海关事务顾问 王亚萍  / 专职律师
    进出口合规、进出口争议解决、走私刑辩和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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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王亚萍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海关事务顾问,于2019年获得中国律师资格,高级企业合规师,国际认证项目管理师(PMP);

      15年欧美跨国企业供应链进出口管理经验,亚太区贸易合规管理经验;擅长全球出口管制应对,贸易市场准入准出,亚太区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

      2022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深耕于走私犯罪辩护、海关稽查应对和海关行政处罚处理等专门领域,曾多次跟随团队律师参与办理重大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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