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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进口汽车整车及零部件关税税率
发布时间:2018-05-22 17:13:51     浏览:3112次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消费需求,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8年5月22日发布《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3号),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附件:  进口汽车及零部件最惠国税率调整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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