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发布
    我国允许从美国部分产区进口商业级新鲜油桃
    发布时间:2020-03-06 23:12:00  来源:  浏览:2049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关于美国油桃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规定,海关总署于2020年34发布2020年第37号公告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美国油桃进口。公告还发布了附件《进口美国油桃植物检疫要求》。

     

      

      根据公告,我国允许进口美国商业级新鲜油桃,学名Prunus persica var. nucipersica,英文名Nectarine;允许的产地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Fresno、Tulare、Kern、Kings和Madera等5个产区。

     

    公告规定,美利坚合众国农业部需建立油桃果园和包装厂的溯源体系,以便在出口产品不符合议定书相关规定时准确溯源。输华油桃包装厂或发货人,须经USDA审核备案,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批准注册。注册包装厂需建立溯源体系,确保所有出口果实都可追溯至供货果园,注册果园名单需在包装厂存档,供USDA和GACC现场检查时审核。注册名单应在每个出口季开始之前,由USDA向GACC提供,获得批准的包装厂名单可在GACC网站查询。

     

      公告还对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出口前果园管理要求包装厂管理要求、包装要求出口前检疫要求、植物检疫证书要求进境检验检疫及不合格处理回顾性审查,以及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风险管控措施等作出了规定。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