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发布
    最新:对美国进口商品已排除加征与退还已加征关税时间表
    发布时间:2020-05-18 10:50:00  来源:  浏览:2880次

    至今为止(2020年518日),我国开展了对美加征关税第一批(500亿美元)、第二批(600亿美元)商品排除工作,并于2020年3月2日起全面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市场化采购排除工作,已发布4个排除成果的公告。

    根据对排除申请的审核结果,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已发布四份公告,公布了对美加征第一、第二批实施排除的商品清单。四个公告公布的排除成果如下:

    1.税委会公告〔2019〕6号:排除了16个税目的商品;

    2.税委会公告〔2019〕8号:排除了6个税目的商品;

    3.税委会公告〔2020〕3号:排除了65个税目的商品;

     4.税委会公告〔2020〕4号:排除了79个税目的商品。

    其中有三个公告(税委会公告〔2019〕6号、税委会公告〔2020〕3号、税委会公告〔2020〕4号)有退还已加征关税的规定,有关排除加征和退还加征关税时间列表如下:


    排除加征与退还已加征关税时间表


    公告号

    排除加征期限

    已加征关税退还范围

    已加征关税退还截止期限

    〔2019〕6号

    2019年9月17日至2020年9月16日

    公告清单一

    2020年3月11日前

    〔2020〕3号

    2020年2月28日至2021年2月27日

    公告清单一

    2020年8月21日前

    〔2020〕4号

    2020年5月19日至2021年5月18日

    公告清单

    2020年11月12日前



    附件:已排除加征并可退还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

    税委会公告〔2019〕6号已排除加征商品清单(一 )xlsx

    税委会公告〔2020〕3号已排除加征商品清单(一 )xlsx

    税委会公告〔2020〕4号已排除加征商品清单xlsx


         注:本文是对“对美国进口商品已排除加征与退还已加征关税时间表”的更新

  • 标签:
  • 排除
  • 加征
  • 退还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