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101号《关于授权直属海关开展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事宜的公告》,授权28个直属海关对共计257个税号847类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以检疫审批终审权限。(直属海关和产品类别及产品目录详见公告原文)
其中,授权直属海关开展进境检疫审批的动植物产品,应为已获得我国检疫准入允许开展贸易的产品(根据有关规定不需要办理检疫审批或已取消检疫审批要求的产品除外)。
对于企业而言,申请办理相关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审批的方式不变。但是,对于符合条件的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从受理到最终批准,整个检疫审批手续将全部在直属海关完成,极大的提高了检疫审批效率。
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韩逸航: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 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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